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代理记账 > 财税问题 财税问题 【财税问题】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应如何处理? 问: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,会计应如何处理?有文件规定吗? 答:根据《财政部印发<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>的通知》(财会 [2013]24号)规定,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,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,并确认为应交税费,在达到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,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。 小微企业满足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,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。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,不进行追溯调整。 只需您一个电话,鸿基财务全程为您服务,24H咨询热线:029-89360925
【财税问题】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应如何处理? 问: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,会计应如何处理?有文件规定吗? 答:根据《财政部印发<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>的通知》(财会 [2013]24号)规定,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,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,并确认为应交税费,在达到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,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。 小微企业满足《通知》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,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。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,不进行追溯调整。 只需您一个电话,鸿基财务全程为您服务,24H咨询热线:029-89360925